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 10 部门印发<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科规〔2020〕6 号)和《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局等 12 部门印发<泸州市关于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科人规〔2023〕1 号),以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办法(试行)》(泸职院〔2023〕264 号)等相关规定,经成果完成人(团队)协商一致,提出赋权申请,由科技处审核,现就下述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28 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止。
对以上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如有质疑,请于2024年4月11日17:00前将具体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科技处。反映情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正才
联系方式:18383063090;286259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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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4年3月28日